11月30日,亳州经开区一工地在预警响应期间施工,负责人被依法拘留。
11月24日零时起,我市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提高为橙色,启动Ⅱ级响应。在此期间,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、各类工地等要加强管理,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治理设施运行效率,主动减排。但亳州经开区一工地仍然继续施工。
亳州经开区环保分局会同规划建设、公安等单位进行了联合调查取证。亳州经开区环保分局局长张西炜介绍,按照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《环保法》规定,他们依法对现场分包负责人张某处以拘留10天的处罚,对两位具办包工头处以拘留5天的处罚。(掌上亳州记者 张海 编辑 彭鹏 编审 吴淼 王小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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